**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潼规资告字(2024)5号
****人民政府批准,**市******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18942.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福新区A43-05/04号地块 |
| 出让年限: |
40 年 |
容积率: |
不大于2.5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45% |
| 绿地率: |
不小于30% |
建筑限高: |
不大于60米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 加价幅度: |
/ |
保证金: |
681万元 |
出让起始价: |
3402.01万元 |
| 备注: |
1.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 2.竞得人须自成交次日起10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申请签订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 3. **市******集团****公司负责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后60日内移交土地。 4.开竣工时间:交地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1年内竣工。 5.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6.根据《**市**海绵城市近建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19年)》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年经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 7.该宗地实施时应遵循《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通知》(渝建〔2019〕43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潼建委发〔2020〕32号)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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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9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9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2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9月9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定于2024年9月10日9时在****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不含契税及交易服务费、拍卖或挂牌出让佣金,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出让土地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向**市**区****公司缴纳。
2.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区春阳街103号国防大厦)
联系人: 王先生 ****中心) ****0165(办)
彭先生 ******局) ****6570(办)
刘先生(****)135****9769
保证金开户行、户名、账号详见****。
保证金关联信息:
银行名称:****银行****公司****兴潼支行
银行账号:311********001********00066
银行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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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