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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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1日

**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光伏组件采购合同

采购人:****

地址:****水利局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征军(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

地址:****开发区电子产业园内(**大道旁)B栋0950号

委托代理人:刘阳平,联系电话151****9494(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招投标方式,乙方被确定为**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光伏组件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成交供应商。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光伏组件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2、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4】000132号;采购项目编号:****。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资金来源:建设资金为上级移民专项资金。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金额根据投标报价为肆拾万贰仟陆佰壹拾陆元(402616.00元)。

2、具体标的见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

3、付款方式:光伏组件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支付光伏组件总金额的50%;安装调试运行并网后经电力部门验收,以实际并网发电量*每W单价结算(每瓦单价=402616元/126.3KWp=3.188元),但不超过光伏组件总金额的10%,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缺陷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计算一年整的期限

三、承包方式

本采购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税金、包现场安装调试、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质量保修等全过程承包方式。

四、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8月15日,完成日期:2024年10月14日。施工天数60天。如遇不可预见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期

2、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

3、方式:按甲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电力部门并网验收合格。

4、履约担保:投标金额的5%。

5、安全生产责任:乙方负责制**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购买相关保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电力部门并网验收由乙方负责。

五、质量技术标准

1、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施工规范要求供货及安装调试,以国家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2、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负责为其派出的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和工伤等保险。

七、安装调试及验收

1、乙方负责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安全条件。

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乙方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到达甲方指**装地点,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面资料,包括产品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等全面移交甲方。

4、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材料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5、在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6、乙方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7、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8、最终验收时间以乙方提出验收书面申请书为准。因乙方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验收的,每推迟一天验收,每日均扣合同总价2‰,并责令其继续履行合同。

9、验收方式:安装、调试结束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或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产品验收不能满足和达不到招标文件提出的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的,不予认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验收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国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应达到技术要求,安装调试各项功能、指标和技术参数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 1 年。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谈判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4、维保报修到场时间在4小时以内,在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出现重大故障,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免费全新更换。

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使用人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二)售后服务

1、提供全天候的技术咨询服务。

2、提供全天候的故障服务受理。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故障响应: 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30 分钟内作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相关问题。

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本合同;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文件;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其他合同文件。

十、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负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价款的5%。

2、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不能及时修理或者调换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付款并开具税务发票交甲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的,则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 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者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4年8月5日签订于**







**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钢架车棚建设施工合同

甲方:****

地址:****水利局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征军

乙方:****

地址:****开发区电子产业园内(**大道

旁)B栋0950号

委托代理人:刘阳平(151****9494)

甲方通过招投标方式,乙方被确定为**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钢架车棚施工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双方签订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一)工程名称:**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钢架车棚

(二)建设地点:**县移民创新创业小微企业园

二、施工内容

具体详见《**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预算审核报告》以及设计图纸,均为施工内容。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格

(一)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采取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二)本工程合同价按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为贰拾陆万肆仟元(264000.00元)

四、工程结算

(一)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按合同价结算,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项目按实际计量签证结算。

(二)钢架车棚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钢架车棚工程总金额的30%;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钢架车棚工程总金额的80%;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结算评审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缺陷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计算一年整的期限。

五、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60天(即从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的,乙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认定后,则工期可以顺延。

六、工程质量

(一)甲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抽样检查、质量评定、竣工验收。

(二)隐蔽工程施工时,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或者监理方报告,并由甲方或者监理方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如因工程质量异议,需要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工程质量的,相关费用先由甲方垫付,据检测结果确定责任方。

(四)未经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如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变更的,乙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实地书面论证后方可同意变更。

(五)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所承揽的施工业务。

(六)若乙方不按规定期限内施工的或中途停工的或转包、分包的或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进行质保的等情形的,乙方则向甲方承担约定违约金叁万元的违约责任。

七、工程安全

(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规定和技术规程施工,施工期间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施工标识牌、安全标识牌,质量、安全、水保、环保要符合要求,确保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环保施工。

(二)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矛盾协调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本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主采购,乙方采购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附有相关材料合格证。

(二)乙方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并保障农民工工资。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4年8月5日签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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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桃坑乡坑口村桃坑村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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