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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广场中路(金港大道—****广场)工程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中桂****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 说 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等要求,2024年8月19日,****在**市****广场中路(金港大道—****广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 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日期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17日。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清毅 联系电话:138****8136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桂****公司 验收单位联系人:蓝巧玲 联系电话:180****3401 |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