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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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保安、宿舍管理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8-21 14:31
项目编号: XZP202****100113
项目名称: **中专保安、宿舍管理外包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中专保安、宿舍管理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488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范围 |
**中专保安、宿舍管理外包项目;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4-08-21 09:00 至 2024-08-28 17:00 |
| 获取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9-11 09:30 |
| 递交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09-11 09: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绿地领海3号楼1705室会议室 |
其他
**中专保安、宿舍管理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中专保安、宿舍管理外包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 2.联系人:赵乘奔 电话:137****9268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 2.地址:**市**区绿地领海3号楼1705室 3.联系方式:132****2323 4.采购项目联系人:胡工 三、采购项目概况 1.名称:**中专保安、宿舍管理外包项目(项目编号:****) 2.采购需求: 优选供应商,****中专安保、宿舍保洁及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34880元。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 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 10、其他 10.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10.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采购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加盖鲜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邮箱:****@qq.com,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后,应电话告知采购代理单位以便获取付款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信息: 1.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时间) 2.招标时间:2024年9月 11日9时30分(**时间) 3.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绿地领海3号楼1705室开标室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九、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本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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