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局存储和档案库房空调设备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9 09:30:00,更正为:2024-09-06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29 09:30:00,更正为:2024-09-06 09:30:00。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库房空调机第5条款内容:“▲5、制冷消耗功率:≥12500W,实测制冷消耗功率不应大于明示值的110%;(注:需 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 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更正为“▲5、制冷消耗功率:≤12500W,实测制冷消耗功率不应大于明示值的110%;(注: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库房空调机第7条款内容:“▲7、制热消耗功率:≥8000W;实测制热消耗功率不应大于明示值的110%;(注: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更正为“▲7、制热消耗功率:≤8000W;实测制热消耗功率不应大于明示值的110%;(注: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本项目磋商文件以本次更正后为准,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1日
1、采购品目:空调机。
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200002225[2024]00146,本项目编号以****为准。预算金额:705,400.00元。最高限价:705,400.00元。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供应商足额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项目安装完毕,调试、人员培训、验收合格后,收到供应商足额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4、资格条件:(一)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四)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监督机构:****财政局 电话:028-****4330。
名称:****
地址:**市****段286号
联系方式:028-****7180
名称:****
地址:**市印鳌路159号
联系方式:028-****8359
项目联系人:周捷
电话:028-****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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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