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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财政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合计****5300元,支出总计****5300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个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准确,1个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完成;
(二)未及时清退履约保证金52800元;
(三)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四)部分内控制度未及时修订;
(五)已损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报废;
(六)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登记不规范;
(七)部分固定资产实际数量与资产系统登记数据不一致;
(八)逾期公告4个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预算中未单独列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信息。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正在积极整改,****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