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淮新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金属结构制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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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淮**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金属结构制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08-21 】

茨淮**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金属结构制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茨淮**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至2025年度建设项目金属结构制造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23日

开标日期:2024年8月21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陆拾叁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整(****666.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18)****00696)

投标人业绩:

1.引江济淮工程(**段)引江济巢段**引江枢纽(水利部分)金属结构制造,合同金额:2918.9193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

2.引江济淮工程(**段)兆河船闸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工程,合同金额:1928.447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

3.新汴河航道**船闸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标,合同金额:1431.0511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6月;

4.****银行贷款**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水**航道整治工程闸阀门的采购与安装,合同金额:730.6061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引江济淮工程(**段)引江济巢段**引江枢纽(水利部分)金属结构制造,合同金额:2918.9193万元,岗位:项目负责人;

2.****银行贷款**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水**航道整治工程闸阀门的采购与安装,合同金额:730.6061万元,岗位: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集团****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陆拾叁万贰仟叁佰叁拾捌元整(****338.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期: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王龙

证书名称及编号:建筑机电安装(设备安装)工程师((18)AJXZ0021)

投标人业绩:

1.**县漳湖圩漳湖站工程金属结构制作标,合同金额:1668.651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0月;

2.**市**区顺安联圩顺安站工程金属结构制作标,合同金额:552.2341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9月;

3.**县长河**1#拦河堰合页旋转钢坝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金额:1582.258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

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合同金额:1038.668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县漳湖圩漳湖站工程金属结构制作标,合同金额:1668.6518万元,岗位:项目负责人

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合同金额:1038.6688万元,岗位:项目负责人。

否决投标情况:无

投标人最终得分:见附件。

招标人:****

地址:**省**市嘉和路263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2-****8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云谷路2588****中心12楼

联系人:李工、么工

电话:0551-****7976、0551-****7978

公示期: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6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7976、0551-****7978。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水利厅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8385。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4年8月21日

附件:最终排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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