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岛清风驿公园项目

审批
浙江-舟山-定海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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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21

项目名称 大鹏岛清风驿公园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金塘镇**村大鹏岛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3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林栋
联系人 马星 联系电话 188****9454
项目投资(万元) 287.52 环保投资(万元) 1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0-14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设备采购等。拟对大鹏岛清风驿公园节点改造提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无环保措施:
施工粉尘直接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纳****处理厂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高噪声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震,设置临时围障等;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联**业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所有施工工作均控制在施工带内进行。不得占用农用地,不得向农用地排放废水、倾倒固废;施工场地按照标准化工地标准进行布置、建设,施工单位应做到文明施工;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土石方、建材均严禁在农用地上堆放,形成即挖即填,材料即到即用的施工方式,避免建筑材料长期堆放,确要临时堆放的须远离水体并落实防冲刷措施;不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固废;严禁施工人员在附近河道抓捕动物,确保工程附近野生动植物的安全,保持物种的多样化。在施工时若发现有保护价值的植物和野生保护动物,应及时通报渔政部门
承诺:**** 林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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