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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标段名称:****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十、联系方式:”
修改为:
“二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安****风景区税务局柯村新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剑波
电话:189****1555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长江中路金鼎大厦304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方锦圆
电话:180****7076
3、电子交易系统:**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6-****056
4、行政监督部门:****委员会环境**保护处
地址:****风景区柯村政务新区
电话:0566-****055”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招标人:****
地址:安****风景区税务局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剑波
电话:189****15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长江中路金鼎大厦304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方锦圆
电话:180****7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