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选。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标书代写
(四)具备独****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超市。
(七)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记录行为(自行承诺并提供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需纸质打印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参加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
(二)项目名称:
包一:**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包二:**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包三:**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EPC)。
(三)预算金额:
包一: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
包二:人民币玖拾肆万伍仟元整(945000.00元)
包三:人民币壹亿伍仟肆佰贰拾捌万陆仟元整(15428.60万元)
(四)项目内容:
包一:对**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进行招标。
包二:对**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提供监理服务进行招标。
包三:对白石渡镇、杨梅山镇、瑶岗仙镇、梅田镇、莽山瑶族乡等 19****机关、****学校、****停车场内约2956 个停车位进行提质改造并安装部分新能源电。****停车场的出入口,行车道路面等进行提质改造;新电桩1000个,配套安装变压器、绝缘充电基座、供电专线等的设施,并接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以及智慧充电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及收费;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照明、管理服务设施、监控系统、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进行建设工程招标。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标书代写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
****将对符合资质资格的响应方提交的材料内部考查,从企业资质能力、企业诚信、社会评价等方面综合比较,报请****局党组集体决策招标代理机构。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8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302室
联系人: 李小兵
联系电话:138*****333
六、最终解释权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