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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提供的质控项目需包含能力验证样品、测量审核样品和质控样品;
2.供应商应为****委员会(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且覆盖下列食品检验项目:
(1)微生物项目:肠杆菌科(计数)、菌落总数(计数)、大肠菌群(计数)、大肠埃希氏菌(计数或定性)、金黄色葡萄球菌(计数或定性)、霉菌酵母菌(计数)、蜡样芽胞杆菌(计数或定性)、沙门氏菌(定性)、单增李斯特菌(定性);
(2)分子生物学项目:猪源性成分(定性)、鸡源性成分(定性)、鸭源性成分(定性)。
3.肠杆菌科(计数)、菌落总数(计数)、大肠菌群(计数)三项须保证可提供测量审核样品和质控样品。
| 序 | 成交单位名称 |
|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