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拱辰街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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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批复文号**发改投资〔2024〕30号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表编号为****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停车场一处,总建筑面积11135.8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0843.09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二层战时为人防工程,常六级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防化级别为丙级。车库配备有消防泵房及水池和消防控制室等保障消防安全及电源供应,地上楼梯间建筑面积240.52平方米,消防水箱间地上建筑面积52.20平米。同时对地上进行停车绿化规划,地上停车位177个(含70个充电车位),地下停车位285个。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18个月(含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8058.06 万元,(其中工程费 7983.32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 74.74 万元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要求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2021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具备建筑工程等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任意一天);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中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内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施工、设计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支持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3)《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 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2 09:00:00 至 2024-08-26 17: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招标人:****,联系人:褚彦齐;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欢;电话:0311-****8813。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县****办公室
电话: 0312-****109
电子邮箱: ****@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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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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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冲之大街120号**省**市**区迎宾路迎宾路壹号(苏商大厦)1栋1号楼5层51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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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彦齐张欢
0312-****8100311-****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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