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公司:
****公司为:****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4日(3个日历日)
三、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总务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总务科联系电话:0913-****897
特此公示。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