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黎明****加工厂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黎明****加工厂,包括厂房1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厂房2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室外道路1466.03立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层,建筑高度7.2米等。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21日 | 开标地点 | ******政务中心****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 时间 | 2024年8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7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预中标人 |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陆佰捌拾壹万伍仟柒佰贰拾肆圆玖角肆分(¥****724.94 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文彬(注册编号:桂245****21430 身份证号:452625*******003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在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152 身份证号:452624*******207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陆佰捌拾贰万零陆佰贰拾圆柒角伍分(¥****620.75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荟先(注册编号:桂245****49175 身份证号:452601*******032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丽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5)****880 身份证号:452731*******572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陆佰捌拾贰万肆仟陆佰陆拾贰圆捌角肆分(¥ ****662.84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如晓 (注册编号:桂245****01093 身份证号:452624*******332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华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0)****404 身份证号:452623*******091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jg swj.****.cn/bsggzy/)、******建设局(http://zjj.****.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联系电话:0776-****848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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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 月 22 日
附件:2024-8-22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表(黎明乡).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8.22中小企业声明函(黎明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