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地块(孙寺纯**置区)位于**市**县孙寺镇纯集村东南侧,地块占地面积为18196m2。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拟对该地块进行征收转变为居住用地。
拟征收地块(孙寺纯**置区)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现拟征收变更为居住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发[2016]31号)、国土**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规定,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自然**部《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生态环境厅 ******厅关于调度2021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通知》(鲁环便函[2022]25号)、****环境局、****规划局关于印发《**市建设用地士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导则(2022年版)》的通知(菏环函[2022]47号)、****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该地块在转变用地类型过程中应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划局委托******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筛等工作,并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完成了《拟征收地块(孙寺纯**置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现场勘查及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内历史时期用途主要为农用地,历史时期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不存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造成污染的工业企业。结合第一阶段对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得到信息的分析,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对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比较低,本次调查认为拟征收地块(孙寺纯**置区)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作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