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答疑纪要(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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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项目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答疑纪要(一)

****中心项目装修及室外配套工程

答疑纪要(一)

答疑纪要内容:

投标人须知3.2.4相关招投标价格更正为如下:本项目招标标准预算价为3712.401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7%,3466.9184万元;风险警戒值: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16%,3151.2973万元;风险控制价: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16%,3151.2973万元。本工程标化工地增加费6.3428万元(不含税)、优质工程增加费32.1901万元(不含税)、暂列金150万元(不含税)三项价格不作下浮。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及优质工程增加费暂按招标代理机构计算的金额计入暂列金额,全部投标单位统一报价,不作为竞争性报价,工程审计时按审定价的人工及机械乘以费率为施工单位最终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的取费基数为“本工程中除暂列金额外的税前造价”,具体详见《**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浙建建〔2023〕7号文。

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合同签订,付合同价的20%;”更正为“合同签订,按海人社〔2016〕154号文件缴纳工伤保险,按海**〔2021〕129号、海**〔2021〕155号文件执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

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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