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
配套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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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请求给予**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改造实施方案批复的函》(凭建函〔2024〕1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工作要求,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同意**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
二、项目名称:**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代码:****。
五、项目地点:**供电局**路小区、**供电局莲塘小区、金祥大厦附属宿舍、北环路中行大院、****机关大院宿舍楼。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老旧小区共5个,涉及15栋264户,建筑面积约为25953.11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基础类、完善类两大类,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及室内公共区域改造,电气管线改造、一户一表改造、生活垃圾分类、雨污管网改造、小区道路硬化改造、绿化整治、建设体育健身设施、电动车棚、电动车充电设施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其中:
(1)基础类包括:居民楼屋面清理及外墙面涂料拆除翻新约5555.67㎡,**屋顶新型屋面约489.60㎡,**垃圾分类点雨棚约5.95㎡;增设屋面排水管约15.00m,更换宿舍楼排水管约50.4m,宿舍楼更换电表28台及线路改造;**DN400雨水管约99m,**沉沙井5个,更换室外消防栓1套。
(2)完善类包括:停车位划线约165㎡,花池拆除重建约152m,原有围墙翻新约352.22㎡;**沥青地面约940㎡,地面硬化约4268.91㎡,球场铺装约1018㎡;**电动车停车棚约147.44㎡,电动车棚屋面翻新约76㎡。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八、工程招标管理: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项目具备法定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政府隐性债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做好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其他未尽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523;****纪委监委****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09。收信地址:**市友****中心办公大楼2楼233室,邮编:532600)
附件:**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 **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 |||||||
|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设备 | 核准 | ||||||
| 其他费用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均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资金额度,项目业主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招标或者自主选择招标方式。 2024年8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