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 联系人 | 路正乐 | 联系电话 | 186****2221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23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23 18: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采购标包信息
| 1 | **县中****中心数字化展厅项目-基础建设部分 | **** | 工程-施工 | 491733.25(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中****中心数字化展厅项目-基础建设部分,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中****中心数字化展厅项目-基础建设部分
3、建设地点:**县**镇金龙工业集中区
4、工程规模:(1)石膏板吊顶206.84平方米,矿棉板吊顶86.82平方米,黑色铝方通吊顶445.86平方米,灯带126.03m,灯槽126.03m,塑胶地板548.5㎡;
(2)展厅隔断:墙面轻钢龙骨,木工板、石膏板、涂刷艺术涂料153.71平方米;墙面轻钢龙骨,双层木工板、石膏板、涂刷艺术涂料161.93平方米,办公区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双面双层石膏板 ,内墙乳胶漆146.94平方米;
(3)灯具安装。
5、计划总工期:5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控制价:491733.25元
9、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8时30分至2024年8月23日18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8月23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县城**人防大厦3楼
联系人:路正乐
电话:186****2221
代理公司:****
地址:**省**市**县**西路嘉阳大厦8楼
联系人:祁晓红
电话:181****1902
****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