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土**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要求,经研究,拟同意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行政划拨公示如下:
单位:公顷
| 序号 |
申 请 人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申请面积 |
用途 |
| 2024-H12 |
****公司 |
**高铁行车待班用房 |
**区西陂街道人民路 |
0.5999 |
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 |
行政划拨供地公示时间为10天,在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该行政划拨有异议,请与****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拟将****人民政府批准。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7-****139
****
二○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