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审批
河北-廊坊-大城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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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阜尹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阜尹村地;南至韩庄村地;西至韩庄村地;北至阜尹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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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韩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阜尹村地;南至韩庄村地;西至任河大干渠;北至阜尹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13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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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孙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牛张街村地;南至孙良村地;西至樊良村地;北至孙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442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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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樊良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孙良村地;南至樊良村地;西至大王良村地;北至樊良村地)的土地,面积约6.532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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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大王良村地;南至**村地;西至田家庄村地;北至**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63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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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田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村地;南至田家庄村地;西至东魏各庄村地;北至田家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837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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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东魏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田家庄村地;南至东魏各庄村地;西至赵各庄村地;北至东魏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162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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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西魏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侧(**东魏各庄村地;南至西位各庄村地;西至东魏各庄村地;北至东魏各庄地)的土地,面积约1.13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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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黄得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侧(**赵各庄村地;南至黄得务村地;西至黄得务村地;北至南桃子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75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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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尹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南桃子村地;南至尹各庄村地;西至董家务村地;北至尹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7.397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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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南桃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侧(**赵各庄村地;南至黄得务村地;西至尹各庄村地;北至南桃子村地)的土地,面积约4.216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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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董家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尹各庄村地;南至董家务村地;西至董家务村地;北至董家务村地)的土地,面积约4.601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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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牛张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牛张街村地;南至牛张街村地;西至孙良村地;北至牛张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051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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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赵各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东魏各庄村地;南至赵各庄村地;西至南桃子村地;北至赵各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6.680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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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冯张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3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大里北村地;南至冯张街村地;西至盖张街村地;北至冯张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677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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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魏里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侧(**津石高速;南至魏里北村地;西至孙里北村地;北至魏里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6.766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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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孙里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魏里北村地;南至孙里北村地;西至大里北村地;北至孙里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471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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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大里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孙里北村地;南至大里北村地;西至**干渠;北至大里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3.454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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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西近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魏里北村地;南至西近北村地;西至魏里北村地;北至魏里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09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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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冯张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干渠;南至津保路;西至冯张街村地;北至大里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084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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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尚屯镇盖张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4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侧(****干渠;南至盖张街村地;西至昝张街村地;北至盖张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858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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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郝庄村地;南至温村地;西至杏园村地;北至温村地)的土地,面积约3.659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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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五方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五村地;南至五方村地;西至大童子村地;北至亮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2.296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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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小童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大童子地;南至小童子村地;西至菜园村地;北至小童子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093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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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赵扶镇郝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津石高速;南至郝庄村地;西至温村村地;北至郝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0.322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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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杏园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温村村地;南至杏园村地;西至**屯干渠;北至杏园村地)的土地,面积约4.872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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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连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屯干渠;南至**连村地;西至小祥连村地;北至**连村地)的土地,面积约4.860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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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小祥连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连村地;南至小祥连村地;西至中源路;北至小祥连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768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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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亮斗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侧(**中源路;南至亮斗庄村地;西至亮斗庄村地;北至五方村地)的土地,面积约3.182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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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大童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亮斗庄村地;南至大童子村地;西至小童子村地;北至大童子村地)的土地,面积约4.092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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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菜园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小童子村地;南至菜园村地;西至魏里北村地;北至菜园村地)的土地,面积约3.836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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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魏里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菜园村地;南至魏里北村地;西至津石高速;北至魏里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57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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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舒镇西近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5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侧(**西近北村地;南至西近北村地;西至魏里北村地;北至魏里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58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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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赵扶镇郝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6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北赵扶村地;南至郝庄村地;西至津石高速;北至郝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3.146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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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赵扶镇中赵扶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6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侧(**子牙**堤;南至南赵扶村地;西至北赵扶村地;北至北赵扶村地)的土地,面积约3.094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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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赵扶镇北赵扶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6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北赵扶村地;南至中赵扶村地;西至南辛路;北至北赵扶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983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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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赵扶镇南赵扶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7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南侧(**扬水站;南至南赵扶村地;西至南赵扶村地;北至扬水站)的土地,面积约0.149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4]495号)用于**洼蓄滞洪区(**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段)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5日开始,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5日。本公告可在****官方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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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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