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数字产教融合职教基地项目(一期)-EPC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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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基地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张经审字(2024)1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一期)-EPC工程二次招标。 建设地点:**省**经开区高铁站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5193.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012.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80.49平方米,单体建筑最大跨度约为3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实训用房、宿舍、机房、办公用房、食堂、****中心及其他、地下车库、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省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 计划工期: (1)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 7 日历天内交付全套正式施工图。 (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其中: (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设计技术交底以及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配合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服务及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须履行的各类评审、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项目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各阶段的工作总负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最终负 责达到将本项目直接交付建设方投产使用的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资质等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业绩要求:2021 年 08月 01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一项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均予以认可,并接受以联合体身份承揽的业绩)。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www.****.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②2021 年8月 1 日至今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协议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须具有一项建筑工程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若联合体投标,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现阶段没有在任何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 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特别提示:①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③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④依据****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招标人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定标因素参考选择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择优确定中标人。 ⑤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代理协议约定支付。⑥如有异议请联系: ****,张强:0313-****176 ,邮箱:****@126.com。****,姬玉晶:157****8881,邮箱:****@qq.com。投诉渠道及监督部门:****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电话:0313-****075,邮箱:****@sina.com。《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 承担连带责任。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3 10:00:00 至 2024-08-29 17: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10.2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10.3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本次收费标准为35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 ****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313-****176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姬玉晶 联系电话: 157****888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电话: 0313-****075
电子邮箱: ****@s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10.2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10.3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本次收费标准为3500元。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基地项目(一期)-EPC工程二次招标 投标人/供应商 35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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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规划路 2号市政供热调度大楼10-12层**市**区钻石南路
张强姬玉晶
0313-****176157****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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