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经一路东侧、外环**侧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8-23 09:16 至 2024-10-22 09:16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13433.02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医院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西至经一路、**空地、****保健院、南至外环路 | |||
| 经度 | 114.453501 | 纬度 | 34.74613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5-01 至 2024-08-15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胡俊辉 | 单位联系电话 | 185****499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曹艳颖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6****1926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王凯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623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 | |||||
| 报告主要结论 | 7 结论和建议 7.1 结论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现场工作于2024年5月初进行,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2024年7月已完成地块调查工作。 (1)调查资料来源 本次调查地块资****政府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实地调查、历史居民及现有地块使用单位人员的人员访谈,资料来源可信,收集到的资料可采纳。 (2)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为**市**区经一路东侧、外环**侧地块,该地块位于**市**区经一路东侧、外环**侧,总面积为13433.02m2,中心坐标为E114.453501°,N34.746132°。地块四至范围为:西至经一路、**空地、****保健院、南至外环路。该地块用****医院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污染物识别 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的结果,结合地块历史卫星图,地块内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至今主要作为农田使用,现场未发现异常气味和污染痕迹。 (4)周边污染源影响 相邻四周:地块南侧为**市**区通达****公司正门,**市**区通达****公司正门以南为连天公路;****保健院;西侧紧邻经一路,经一路以西为万宝汽车园;东侧为空地 地块周围1km范围内涉及部分工业企业,根据调查分析该企业运行过程中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临近区域不涉及污染物重点排放行企业。因此周边企业通过大气沉降、地表径流、地下水迁移方式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本次调查地块造成影响。 (5)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接受,满足医院用地的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地块内及周围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对本次调查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本次调查****医院用地的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满足医院用地的质量要求,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7.2 建议 该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若发现有可疑污染情况,须及时上报,再次启动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进一步监测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