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及设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关于“****实训及设备建设项目(设计)”于2024年08月20日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现对原公告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更正信息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实训及设备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94.0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4.00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与《****实训及设备建设项目》项目内容相关的设计服务(含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编制及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地点:**南州**市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初步设计(送审稿),后期勘测设计满足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实训及设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96.0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4.00万元。 采购主要内容:****实训及设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服务地点:**南州**市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计方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2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二、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24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