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垃圾分类考核和监管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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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垃圾分类考核和监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垃圾分类考核和监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垃圾分类考核和监管项目

合同金额(元):****866.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金额由289.8866万元变更为228.40668万元,并修改付款方式中的对应金额,增加“如财政预算核减,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核减合同总价”内容。
二、合同第四条服务要求(一)巡查要求“1.调查**区十二类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 根据市主管部门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区的住宅区(含**村)、****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酒店、公园、商务写字楼、大型商超、农贸农批市场、工业园区、餐饮场所、交通场站十二类场所定期进行评估,提出查漏补缺,督促整改内容。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包含)300个点次,要求基本平均覆盖所有街道区域。”变更为“1.调查**区十四类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 根据市主管部门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区的住宅小区、**村、****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酒店、公园、商务写字楼、大型商超、农贸农批市场、工业园区、餐饮场所、交通场站、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十四类场所定期进行评估,提出查漏补缺,督促整改内容。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包含)300个点次,要求基本平均覆盖所有街道区域。”
三、合同第四条服务要求(一)巡查要求2.负责监督指导**区10个街道“定时定点督导”工作开展情况中“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包含)100个住宅区(**村),要求基本平均覆盖所有街道区域。”变更为“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包含)50个住宅区(**村),要求基本平均覆盖所有街道区域。若**区付费督导工作有调整,则此项工作相应调整。”
四、合同第四条服务要求(一)巡查要求4.调查住宅区(**村)居民分类参与率、准确率、满意率和知晓率中的“每月调查不少于100个住宅区(**村)”变更为“每月调查不少于50个住宅区(**村)”。
五、合同第四条服务要求(二)监管要求1.流动监管中的“(1)对产生单位进行检查。乙方每月检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少于540个;检查家庭厨余分类小区不少于252个;检查果蔬产生单位不少于85个”变更为“(1)对产生单位进行检查。乙方每月检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不少于378个;检查家庭厨余分类小区不少于252个;检查果蔬产生单位不少于60个”。
六、合同第四条服务要求(三)本项目团队岗位(含项目负责岗)总数量要求由26个调整为22个,其中驻场监管岗由9个变更为7个,巡查岗1由5个变更为3个,另备注要求项目团队有2名具有研究生学历变更为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
七、合同第四条服务要求(四)具体车辆配备要求中“1、乙方应配备4台小轿车作为工作车辆,其中2台为五座新能源车,2台为七座及以上车辆”变更为“乙方应配备2台小轿车作为工作车辆,其中1台为五座新能源车,1台为七座及以上车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核减合同金额,在原合同总金额的基础下浮约21.21%进行合同续签。
二、由于合同总价下浮约21.21%,在主要工作内容保持大体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核减了部分内容、人员和车辆等。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中心

地址:**市**区文锦中路1008****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6674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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