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医院肾内科血透机、血滤机、水处理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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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肾内科血透机、血滤机、水处理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服务要求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8-21,更正为:2024-08-2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4 10:00:00,更正为:2024-09-10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4 10:00:00,更正为:2024-09-10 10:00:00。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的“服务要求”中:
“1.质量要求:租赁设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现行技术规范以及出厂标准,并提供设备资质资料和合格的检测报告。”更正为:“1.质量要求:租赁设备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现行技术规范以及出厂标准。”。(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所涉及之处均作相应更正)
“8.若中标供应商拟租赁的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拟租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并在设备交付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和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适用),中标供应商应当在设备交付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更正为:“8.若中标供应商拟租赁的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拟租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并在设备交付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和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适用),中标供应商应当在设备交付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在设备交付时还需提供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检测报告。”。(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所涉及之处均作相应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510********200002248[2024]00214;

2.采购品目:C****0500,医疗设备租赁服务;

3.监督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28-****4330。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2)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7.本项目各包代理服务费标准为:

供应商支付,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下浮 20% 执行,单项最低收费54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100万元以下的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为:0.8%。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10.本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00,000.00;最高限价(元):567,600.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四****花园街医院路180号

联系方式:028-****8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

联系方式:028-****2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伍毅、邱涛;技术审核:刘洋

电话:项目负责:028-****2550;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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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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