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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黔卫发〔2012〕83号)《****办公室****保健院等级评审的有关通知》(黔卫计办函〔2018〕41号)《****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版)》有关规定,****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保健院对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经2024年8月15日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保健院****保健院复评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8月29日
联系电话:0851-****3673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