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S440**琚湾互通至**段改扩建工程(**段)勘察设计(项目名称)S440**琚湾互通至**段改扩建工程(**段)勘察设计(标段名称) S440**琚湾互通至**段改扩建工程(**段)勘察设计(服务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 24:00 时止更正为请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24:00 时止。
2.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更正为2024年09月11日 0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服务期限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6日更正为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6日。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3近年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近五年,即2019年09月06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更正为近五年,即2019年09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标书代写
5.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更正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即对联合体成员数量不作限制,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涉及联合体数量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原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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