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专利转化运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经研究,拟通过询价采购的方式,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对接活动。现就相关服务采购事项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等函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企业专利供需对接活动、校企专利供需对接活动、专利转化(开放许可)促进活动至少各1次。
(二)需在活动现场签约或达成意向:至少8家**中小微企业以许可或转让形式从高校院所获取专利15件;至少3件专利开放许可;并确保10月18****产权局完成相应的登记、备案手续。
(三)活动要崇尚俭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四)上述工作内容应于2024年10月18日之前完成。
(五)此项服务预算金额不超过12万元。
二、报价要求
(一)承接此项业务的单位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2022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一)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领域具有良好的品牌和信誉。熟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与相关企业、高校院所有密切的联系。在专利转化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二)项目服务团队成员拥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职称或职业资格(专利代理师、中级以上知识产权师等)。拥有开展专利转化工作的相关代理资质。
三、资料提交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一份。
(二)提交书面报价函一份,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完成工作内容的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
(五)专利转化相关案例(转化合同、****产权局登记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领域品牌和信誉证明材料。项目团队成员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材料。相关代理资质证明材料。
(六)“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公用信息信用报告。
(七)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九)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一式两份。于2024年8月28日18:00前送至****。
四、其他事项
我局将另行组织评审会议,结合报价、历史业绩、工作方案和金融机构准入的情况,确定中标人和中标金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刘克非 卢 磊
联系电话:0371-****3660 ****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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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