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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蕉**九都镇灾后修复工程(市政部分)补充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市蕉**九都镇灾后修复工程(市政部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3.4条款监管部门更正为“部门或机构名称:**市****建设局;地点:**市蕉**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电话:0593-****128”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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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
2024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