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7线三明市大田县广平镇铭溪村至太华镇罗丰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材料采购(钢筋、水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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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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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S217线**市**县**镇铭溪村至太华镇罗丰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材料采购(钢筋、水泥),采购人为****,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材料名称

规格

暂定数量(吨)

最高控制单价(元)

最高控制总价(元)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备注

1

1-1

钢筋

φ8(光圆钢筋)

9. 73

3770.00

36682.00

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将货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地点:**县**镇及太华镇拌和站。

1-2

φ10(带肋钢筋)

1.84

3740.00

6882.00

1-3

φ12(带肋钢筋)

165.92

3590.00

595653.00

1-4

φ14(带肋钢筋)

58.34

3490.00

203607.00

1-5

φ16(带肋钢筋)

71.07

3440.00

244481.00

1-6

φ30(光圆钢筋)

10.75

3530.00

37948.00

合同包1最高投标控制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伍仟贰佰伍拾叁元整(¥****253.00 )

2

2-1

水泥

P042.5 散装

23408t

300.00

****400.00

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将货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地点:**县**镇及太华镇拌和站。

投标人须提供6个水泥储存罐

合同包2最高投标控制总价合计:人民币(大写)柒佰零贰万贰仟肆佰元整(¥****400.00 )

注:

(1)本项目合同供货履行以项目实际进度为准,以上数量及金额均为暂定,最终实际合同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和相对应的实际金额为准。本次招标计划数量仅作为评标及合同暂定量的依据,招标人对实际需求数量不做任何承诺,实际数量与招标或合同暂定量不符时,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索赔。

(2)本项目所报单价包含(运输费、装卸车费、税费、仓储费、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本项目沥青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4、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违法、违约记录,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需具有专用库(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含租赁协议)。

4.6本项目支持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联合体除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两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纸质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4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到****(**市**区汇鑫大厦三层) 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15点30分。标书代写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人民币22000元;合同包2:人民币14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8、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5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东乾路192号(汇鑫大厦)307室

9、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东乾路192号(汇鑫大厦)307室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有关更正,将通过《**市国**光交易平台》(http://www.****.com:8000/#/home)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将有关问题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富兴路13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987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汇鑫大厦三层

联系人:廖国鸿,联系电话:0598-****229

缴交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

账 号:181********026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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