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经济开发区核减面积的有关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济开发区69.3497公顷面积。
二、****开发区核减后的规划面积为914.9203公顷,包括:
****工业园面积724.0047公顷,四至范围:**社马路,南****社区、****社区、****社区,**镇上宅村、力争村,****社区,安海镇可慕村、后林村、社坛村,****社区、张前社区、****社区。
(二)****开发区共五个区块、面积126.3513公顷。其中,区块一面积13.4253公顷,四至范围:**安海镇排洪渠道,南至安水公路,西至****交界主航道**保护区,北至**桥150米;区块二面积4.4609公顷,四至范围:**安海水心亭港道**保护区,南至安水公路,西至安海镇排洪渠道,北至**桥150米;区块三面积103.6246公顷,四至范围:**原安海码头主航道**保护区,南至安海湾,西至****交界主航道**保护区,北至安水公路;区块四面积4.3922公顷,四至范围:**安海码头主航道**保护区,南至**水公路,西至安水公路,北至安海水心亭港道**保护区;区块五面积0.4483公顷,四至范围:东、南至安水公路,西至大盈溪100米,北至安海镇排洪渠道。
****开发区面积64.5643公顷,四至范围:****,南至**村,西至通港公路,****社区。
三、****政府、****政府****开发区范围核减后与**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具体衔接工作,****开发区界址点坐标更新工作;****开发区开发建设管理,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等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水**效益,切实防止低效用地。
四、****政府、****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各项要求,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五、省商****开发区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发改委、自然**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应急厅等省直相关部****开发区的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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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