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部分:
提问1、评标办法项目机构-关键岗位人员职称: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 1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需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此处关键岗位是否包含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标书代写
回复1:招标文件第一章内容有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说明,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修改部分: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修改为“******建设局”、“地址:**市**大道93号”修改为“**市**区沿江大道49号”。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标书代写
3、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项目机构-项目负责人职称评分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需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标书代写
4、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项目机构-关键岗位人员职称评分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需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标书代写
5、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6、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本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港窑路39-6号
联系人:黄支凤
联系电话:0717-****02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科技园1栋305室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188****1660
时 间: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