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服务中心**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于2024年08月09日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为:
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条款号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8月29日12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条款号5.1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8月29日12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4、标段名称:******服务中心**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工程总承包
条款号 1.3.2 工期要求更改为:计划2024年9月8 日开工,2025年5月5日竣工,总工期240天(日历日)。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7天(日历日)。
3、条款号5.1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8月29日12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4、标段名称:**州**市老**供热管网改造项目(EPC)条款号 1.3.2 工期要求更改为:计划 2024年9月8日开工, 2025年5月5日竣工,总工期240天(日历日)。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7天(日历日)。
现变更为:
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条款号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8月29日12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条款号5.1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8月29日12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4、标段名称:******服务中心**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工程总承包
条款号 1.3.2 工期要求更改为:计划2024年9月8日开工,2025年5月5日竣工,总工期240天(日历日)。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7天(日历日)。
二、其它补充事宜
敬请潜在投标人关注以上内容。此通知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市建****管理站(0994-****612)
招标人:****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138****9189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话:135****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