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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省**市**县引汤灌区(2024年度)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电力工程
项目编号:****
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试类四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澄清为2024年09月02日17 时00分。标书代写
本澄清通知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水务局
电 话:0454-****226
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54-****4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1-****8888/0451-****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