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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2MAA7A69L18 | 建设单位法人:曾繁灵 |
| 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贺街镇国道207西南面A地块 |
| **大****认证中心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2-M7452-检测服务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贺街镇国道207西南面A地块 |
| 经度:111.64165 纬度: 24.3624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2-17 |
| 贺八环审〔2018〕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2MAA7A69L18001Z |
| 2024-01-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6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2MAA7A69L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02MAA7A69L18 | 验收监测单位:**炜林****公司 |
| 914********591093N | 竣工时间:2023-11-01 |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0 |
| 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8420 |
| 施工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应有组织进行收集、处理。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喷洒除尘,不对外排放,对水环境无影响。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较少,污染物浓度较低,设置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 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场外临时用地范围内包无泥土洒漏、包无污水横流、包无扬尘污染。 施工作业阶段应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配置洒水、喷淋、喷雾等设施;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实行封闭施工,围栏高度不得低于2.5m,不能随意设置进出口。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须采取密闭存储、采用防尘布苫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等措施。 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须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要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车行道路,须采取铺设有防扬尘功能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保持工地路面清洁;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须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须采用有效密闭封盖,装载料面不得高出车厢护栏,出工地前对装载物料的表层进行湿喷淋并加盖篷。 在场区出入口设置雾炮机,围墙加装喷雾设施,定期对厂区进行洒水抑尘处理。 规划好运输车辆行走线路和时间,尽量缩短在村庄、学校等敏感地区的行驶路程。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检修,减少扬尘的产生,同时加大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因施工需要必须施工的,****环保局申请,取得批准后并向周边进行公告,方可施工。 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减震降噪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噪声大的设备应尽量靠近**,远离声敏感点。 应经常对施工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不正常运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降低设备噪声级,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间产生量分别为170t和2.7t。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尽量将一些有用的建筑固体废物,如钢筋等回收利用,避免浪费;无用的建筑垃圾,则回填或运至指定场所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A/O(厌氧→好氧)+絮凝沉淀+压滤”****处理站处理。 ****实验室设计了通风橱和集气罩,有酸雾产生的实验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废气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本环评要求该实验废气的排气筒不低于15m并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m以上。 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的运转状态。 提高零部件的装配精度,加强运转部件的润滑,降低摩擦力,对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以减少传动装置间的振动。 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布置,远离厂界围墙,以免噪声影响厂界噪声不达标。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与车辆运输频次。 同时尽可能进行绿化,在厂界周围种植密集乔木等以利降噪通过采用以上措施,噪声源强降低10~15dB,可大大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对于生活垃圾,实行垃圾桶装化,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废纸、废纸壳可以再生利用,其余垃圾送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实验室危废产量为1t/a,实验室废液产量为2t/a,废活性炭0.97kg/a。在地下室设置一个3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临时存储危险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施工废水有组织进行收集、处理。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喷洒除尘,不对外排放。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 已落实。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建设单位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 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出入口以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和场外临时用地范围内包无泥土洒漏、包无污水横流、包无扬尘污染。 施工作业阶段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配置洒水、喷淋、喷雾等设施;施工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实行封闭施工,围栏高度低于2.5m,只有一个进出口。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采用防尘布苫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等措施。 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从电梯输送,没有凌空抛撒。 ****车行道路,采取铺设有防扬尘功能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保持工地路面清洁;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排水和泥浆沉淀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有效密闭封盖,装载料面不得高出车厢护栏,出工地前对装载物料的表层进行湿喷淋并加盖篷。 在场区出入口设置雾炮机,围墙加装喷雾设施,定期对厂区进行洒水抑尘处理。 运输车辆按规划的行走线路和时间出行,定期清洗、检修。 已落实。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减震降噪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场地,远离声敏感点。定期对施工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养。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减少鸣笛。 已落实。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将一些有用的建筑固体废物,如钢筋等回收利用,无用的建筑垃圾,则回填或运至指定场所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已落实。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A/O(厌氧→好氧)+MBR”****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五协生****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已落实。实验室设计了通风橱和集气罩,有酸雾产生的实验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废气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产生有机废气的实验操作在通风橱内进行,尾气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实验废气的排气筒高30m并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m以上。 已落实。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以减少传动装置间的振动。 同时进行绿化,在厂界周围种植密集乔木等以利降噪通过采用以上措施。 生活垃圾实行垃圾桶装化,分类收集和处理。其中废纸、废纸壳可以再生利用,其余垃圾送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实验室危废、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公司定期收集处置。 |
|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A/O(厌氧→好氧)+MBR”****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五协生****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变动原因:五协生态产业****处理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000例/年 | 实际建设情况:3000例/年 |
| 不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样品预处理→实验分析→测**果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样品预处理→实验分析→测**果 |
| 不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应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沉沙池沉淀后方可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池后进入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后部分补充到项目绿化用水中进行利用,其余排入贺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可排入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项目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通过35米排气筒排放;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顶楼排放。 3、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并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采取合理、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种生产固体废物,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方可排放;项目实验室清洗废水、高盐废水经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五****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处理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五****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经检验,本项目排放的污水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和“通风橱+喷淋净化塔”,废气处置后经30m高排气筒在楼顶排放。经监测,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3、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经监测,本项目运行时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因危废产生量不大,危险废物暂时用专用塑料桶收集在危废间内,****公司收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和“通风橱+喷淋净化塔”,废气处置后经30m高排气筒在楼顶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试运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未通过擅自投入运行的,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要求填报了排污登记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0363 | 0 | 0 | 0 | 0 | |
| 0 | 0 | 0.108 | 0 | 0 | 0 | 0 | |
| 0 | 0 | 0.01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200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26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处理站 | 已监测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喷淋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已监测 |
| 1 | 项目应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沉沙池沉淀后方可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池后进入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后部分补充到项目绿化用水中进行利用,其余排入贺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可排入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项目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通过35米排气筒排放;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顶楼排放。 | 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方可排放;项目实验室清洗废水、高盐废水经自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五****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处理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五****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经检验,本项目排放的污水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和“通风橱+喷淋净化塔”,废气处置后经30m高排气筒在楼顶排放。经监测,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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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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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