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申请,****拟对****公司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工业园内****公司现有2500t/d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线窑头、窑尾废气余热进行纯低温余热发电。****于2009年8月1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梅市环审[2009] 122号),2009年11月同意该建设项目试生产(梅市环审[2009]345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能够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保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公司设置了环保机构,制定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完成良好,厂内植物长势良好。
三、验收监测结果
本技改项目为纯低温余热发电,整个过程没有补充燃料,不会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本技改项目没有增加新的粉尘排放点,同时改善了现有电收尘器的除尘效果,监测结果现示项目建成后减少了粉尘的排放量。项目设备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水、化学处理废水及其他生产废水经分类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项目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水泵、冷却塔等机械设备产生机械噪声,经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防治措施后,各类噪声源强得到较大降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相应标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噪声和废气都能按要求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控制措施。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噪声、废气都达标排放。技改项目不会新增生活垃圾及其它固体废物。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0年8月13日至8月21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环境监察局
联系地址: **市**区华南大道园缘路
联系电话:0753-****919
联系人:李跃文、魏**
Email:mzhbepi#163.com(请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