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的申请,****拟对****公司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在原洋**水泥厂厂区内兴建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在利用原有部分建筑及设备,新增了二台先进的磨机生产线,形成120万吨/年规模的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实际总投资68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于2007年2月2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梅市环建函[2007]18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能够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保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公司设置了环保机构,制定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完成良好,厂内植物长势良好。
企业生产废水水质的各项指标均达到环评批复的**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不外排。
本项目生产水泥磨和水泥包装机等设备的粉尘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均低于**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要求。厂界粉尘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
本项目产生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未超过相应标准。
该项目除尘器收下粉尘经收集后重新作为原料全部返回生产系统中,每天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监测期间,该厂年产12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负荷大于75%,符合规定要求,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
(二)废水
废水水质的各项指标均达到环评批复的**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不外排。
(三)废气
在正常工况下,****公司厂界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要求,进行监测的粉尘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10(第二时段)二类标准。
(四)噪声
项目周边无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点监测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要求。
(五)固废
项目除尘器收下粉尘经收集后重新作为原料全部返回生产系统中,每天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填埋场处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10年2月5日至2月11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分局
联系地址: **市**区华南大道园缘路
联系电话:0753-****919
联系人:魏**
Email:wxdollar#163.com(请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