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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园区飞灰外运处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12:1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文婷、林建农、俞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106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北峰红庙岭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6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仓****工业园特力林大厦5楼5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1062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园区飞灰外运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园区飞灰外运处置项目的补充说明公告
补充说明事项、内容: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中的“采购标的:原灰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费”和“简要需求或要求:****处理厂原灰外运水泥窑处理”不是单指原灰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本次采购项目不限制飞灰(原灰)的处置技术及工艺,具体内容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所列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中若出现“原灰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费”的,均按此补充说明为准。
2、为避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可能存在疑问,请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若有涉及“标的名称、采购标的”的,按“原灰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费”填写,不做改变,特此说明。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6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北峰红庙岭村
联系方式:139****7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仓****工业园特力林大厦5楼501
联系方式:0591-****10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文婷、林建农、俞锦
电话:0591-****1062
****
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