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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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01-01

二、合同名称:****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滨**路10号

联系方式:151****5333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崔东路

联系方式:138****53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配送食材要求 1、蔬菜类(土豆、西红杮、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等蔬菜类食材)。质量要求: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2、肉食类(排骨、牛羊肉等)。质量要求:****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要保证肉类食材的新鲜,无变质现象,禁止配送僵尸肉和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 3、水产类(鱼、虾等)。质量要求:符**产品定性检测要求。 4、豆制品(豆腐、干豆腐、素鸡等)。质量要求:豆制品成品必须新鲜,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法。 5、家禽类(冷鲜家禽等)。质量要求:保证家禽肉类的来源渠道合规合法,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要保证配送家禽食材的新鲜。 6、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7、水果类:新鲜、无腐烂、无农药残留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8、佐料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三)供应食材质量要求 1、供货商所提供的食材的品牌、规格、质量等方面要求符合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所提供的食材数量、质量,必须经招标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多次供应不合格的食材,或因配送的食材不合格造成人员中毒等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或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各类食材必须符合项****管理局等部门检测标准,食材来源要有可追溯性。根据招标人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提供相应辅助服务。由于食材质量问题或超过送货时间造成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并追究其责任,如不能提供规定品牌或要求的货物须向招标人通报,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可配送同品质、无质量问题的食材。 3、供应商须提供所有配送食材的质量保障的相关资料或货物来源证明,保证食品安全责任可追溯(如:生产地、厂家销售授权证书、食品检测报告、物资储备条件、购货凭证、出库清单、运输车辆等)。(四)履约保证 1、投标人被确定为供货商后,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供应商的配送食材的价格应低于市场同产品、同质量食材价格的5%。 3、供货商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任何部分、任何权利、利益或责任转让,委派,许诺,或安排给其他人,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00,000.00元

合同金额:8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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