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陵自然资告字〔2024〕6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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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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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2024-053 |
位于**区于集乡,北至汇丰北一路、南至付家庙土地,西至规划圣源街,**国有土地 |
56667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1429 |
286 |
|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要求,专用设备制造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18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0.07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277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②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③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国家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4 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省地方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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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2024-054 |
位于**区于集乡,北至汇丰北一路,南至付家庙土地,西至国有土地,**付家庙土地 |
33747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851 |
171 |
|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要求,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14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1、橡胶制品业产值能耗0.376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1.338吨标准煤/万元;2、塑料制品业产值能耗0.225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707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②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③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国家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4 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省地方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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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2024-055 |
****开发区汇丰北一路以南、扶丰街以西,四至:国有土地 |
9182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225 |
45 |
| LC2024-056 |
****开发区汇丰北一路以南、扶丰街以西,四至:国有土地 |
4146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105 |
21 |
| LC2024-057 |
****开发区汇丰北一路以南、扶丰街以西,四至:国有土地 |
21210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35 |
107 |
|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农副食品加工业。根据《**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要求,农副食品加工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10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0.108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384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7.5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属于13农副食品加工业,该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单位排放标准,即单位排放增加值为264万元/吨。②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③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④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国家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4 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省地方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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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2024-058 |
****开发区,北至汇丰北一路,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宏****公司,**国有土地 |
18588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458 |
92 |
| LC2024-059 |
****开发区,北至汇丰北一路,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宏****公司,**国有土地 |
22171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59 |
112 |
|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根据《**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要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18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1.019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3.785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7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建项目属于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该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单位排放标准,即单位排放增加值为175万元/吨。②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③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④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国家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4 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省地方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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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2024-063 |
宗地位于汇丰路以南、规划圣源街以东。北至汇丰路,**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规划圣源街 |
63227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1594 |
319 |
|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行业分类:其他制造业。根据《**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要求,:其他制造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12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0.115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362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②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③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国家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省地方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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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2024-064 |
宗地位于汇丰路以南、规划圣源街以东。北至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规划圣源街 |
20000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5 |
101 |
| LC2024-065 |
宗地位于汇丰路以南、规划圣源街以东。北至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规划圣源街 |
20001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5 |
101 |
| LC2024-066 |
北至汇丰路、国有土地,**规划圣源街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国有土地 |
38524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971 |
195 |
|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行业分类: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要求,通用设备制造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18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0.117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38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9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②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③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国家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省地方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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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L001 |
宗地位于芦东街以西、幸福东岸以南。北至田园路,**芦东街,南至翠云路,西至规划芦坊街 |
50354 |
居住、商服 |
居住70年、商服40年 |
不大于1.9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17372 |
3474 |
| 2021-L009 |
宗地位于南环路以南、青云路以北。北至陵安路,**福星街,南至青云路、国有土地,西至邹家村土地 |
74990 |
居住、商服 |
居住70年、商服40年 |
不小于1.8、不大于2.4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24748 |
4950 |
| 2024-L001 |
宗地位于三八东路以南、纵一路以东。北至闫庄村、孙连娥村、范家桥村土地,西至范家桥村,南至范家桥村、闫庄村、孙连娥村、国有土地,西至闫庄村土地。 |
107433 |
居住、商服 |
居住70年、商服40年 |
不大于1.5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10475 |
2095 |
| 2024-L002 |
宗地位于三八东路以南、纵一路以东。北至国有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南至孙连娥村土地,西至闫庄村土地。 |
5913 |
教育用地 |
50年 |
不小于0.55,不大于0.65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200 |
40 |
| LC2024-067 |
宗地位于二污厂以东、陵边路以西。北至陈汶沟村土地,**陈汶沟村土地,南至北一路,西至国有土地 |
41905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855 |
171 |
|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要求,专用设备制造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18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0.039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168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8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②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③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国家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4 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省地方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 LC2024-068 |
宗地位于边临镇天衢东路与纵三路交叉口西侧。四至:边二村土地 |
33334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697 |
139 |
|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要求,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14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1、橡胶制品业产值能耗0.376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1.338吨标准煤/万元;2、塑料制品业产值能耗0.225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707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②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③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国家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4 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省地方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 LC2024-069 |
宗地位于聚园一路以南、陵边路以西。北至陈汶沟村土地、王庄村土地,**王庄村土地,南至陈汶沟村土地、王庄村土地,西至陈汶沟村土地 |
66682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1387 |
277 |
| 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行业分类:医药制造业。根据《**省建设用地标准》(2019年版)要求,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六类地区≥230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产值能耗0.152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326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环保指标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若该土地用途性质发生变化,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②该宗地的建设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宗地内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环保要求以环评审批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为准。③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执行国家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4 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省地方标准要求;废气执行国家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等**省地方标准要求;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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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C2024-070 |
宗地位于G513以南、笃马**北侧。北至G513,**穆家村土地,南至穆家村土地,西至叶家村土地 |
36343 |
工业 |
50年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720 |
144 |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工业用地宗地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2023-L001、2023-L003、2024-L001号宗地计容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2021-L009号宗地计容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其它说明:地块四至为勘测定界图所界定的范围,其他要求按规划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方式
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cn),按**市公共**交易网——政策法规——土地出让——《**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和**市公共**交易网——下载中心——用户手册——《土地、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相关地块的竞买。
四、网上交易办理程序
1.竞买人需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CA数字证书办理;2.竞买人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3.竞买人提交网上竞买申请;4.经竞买人实名账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5.竞买人网上报价及网上限时竞价;6.竞得人下载并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到****土地利用科(202室)办理竞买人资格后审等手续。电子标服务
五、竞买资料的取得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3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或下载相关地块的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六、竞买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及竞买资格确认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3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6时。经竞买人实名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在保证金截至时间内进入系统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打印资格确认书。标书代写
七、网上报价及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9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6时。标书代写
挂牌期限届满,经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凡有意参与**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需按《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要求,进行主体注册并进行主体信息填报和CA数字证书办理。
办理主体信息填报咨询电话:0534-****105
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185****2483
技术支持电话:0534-****863 150****0653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电话:0534-****108
2.竞得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的《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土地利用科进行资格后审。
3.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和交易地块有疑问的,可向****土地利用科进行咨询。
4、宗地2021-L009、2023-L001、2023-L003、2024-L001号地块相关建设要求,按照制定的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执行,参与竞买人要自习阅读《建设条件意见书》内容,并符合《建设条件意见书》相关资质要求,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5、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请参与竞买人仔细了解各类控制指标。土地使用权人取得“标准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并按照具体项目标准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后,与自然**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联 系 人:刘微
联系电话:0534-****369 153****6369
地 址:**市**区陵安**侧
****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