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化服务提****服务中心农业示范田配套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五、变更原因:变更定标方式
六、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前附表内容
| 7.1.2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名 □否 |
| 7.1.2.3 |
是否进行定标前核实、考察 |
□是 √否 |
| 7.1.2.4 |
定标委员会组建 |
定标委员会构成:招****委员会,承担定标的主体责任,成员数量为 5 人及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组建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
| 7.1.2.5 |
定标方法 |
□票决定标法 √集体议事法 □价格竞争法 □信用竞争法 □其它 |
| 7.1.2.7 |
定标时间、地点 |
定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定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
现变更为:
| 7.1.2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名 √否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为标明排序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委员会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低确定排名。标书代写 确定中标人原则: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7.1.2.3 |
是否进行定标前核实、考察 |
/ |
| 7.1.2.4 |
定标委员会组建 |
/ |
| 7.1.2.5 |
定标方法 |
/ |
| 7.1.2.7 |
定标时间、地点 |
/ |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市
联系人:安主任 联系电话:0534-****718
2、代理机构:****
地 址:**市德**新湖大街2451号
联 系 人:孙女士、邵先生 联系电话:181****5753、181****7223
八、监督机构: ****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34-****677
附件:变更后招标文件-**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化服务提****服务中心农业示范田配套工程.pdf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