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印发的通知》《省财政厅 ******厅 省水利厅 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协会发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公告有关要求,我局拟对**省**县丛茅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评估项目和**省**市**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项目公开选择采矿权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1.**省**县丛茅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评估项目;
2.**省**市**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评估项目。
二、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并满足报名要求(附件1)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各评估机构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出让采矿权评估项目要求”(附件2)。评估报告的依据,按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要求进行评估。承担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评估报告且必须保证评估报告的质量。
三、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按公告要求,评估机构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3)后,于2024年8月30日17时前由采矿权评估机构代表人将报名相关书面材料一套报送****。报名材料齐全的为有效报名。
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地点及程序。届时请取得有效报名资格的评估机构均需派工作人员参加抽签活动,并于当日公告选择结果。工作人员名单请随报名材料一并报送。无工作人员到现场、不按时到活动现场的评估机构视为弃权。
四、采矿权评估项目评估费在评估报告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支付。评估项目承担机构选定后,由委托人与承担项目的评估机构签订采矿权评估合同书,约定评估费支付等事宜。
联系人:朱飞 赵鹏 0712-****206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省**市**区澴川路219号
邮政编码:432100
附件:1、矿业权评估项目委托机构报名要求
2、出让采矿权评估项目要求
3、采矿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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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