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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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cn/;****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30 10: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6.8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34.800000万元;采购包3:30.000000万元;采购包4:5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6.8万元人民币(采购包1:50万元人民币;采购包2:34.8万元人民币;采购包3:30万元人民币;采购包4:5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秋粮作物“一喷多促”使用的叶面肥和病虫害防控药剂,并确保使用效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2日前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分发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非生产厂家的报价单位应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另须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

采购包3、采购包4:生产厂家应提供所投肥料产品的肥料登记证;非生产厂家的报价单位应提供所投肥料产品的肥料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8月29日后仍可以下载谈判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cn/;****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08-30 10:0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08-30 10:00 (**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区 211_第四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2024年8月30日10:00(**时间)前。电子标服务

2.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张美玲。 联系电话:193****0715。

地址:****广场写字楼A座1013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府佐路5号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87****8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南祖师庵7号

联系人:张美玲

联系电话:193****0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玲

电话:193****0715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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