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潭特色小镇工程-创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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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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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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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源潭特色小镇工程-创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50****1058

最高限价

****000.00元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徐小弟 联系方式:0556-****06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6日09时00分

计划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地 址

****开发区**路与**路**茶里水街1栋三层

投标报价(元)

756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肖至新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

理工程师

3400****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医院危旧病房改建工程(二期)监理

2、高速秋浦天地二期工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1、****医院老年护理院建设工程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

工程)

企业业绩

1、撮镇镇幸福家园安置小区项目五期工程监理

2、****医院老年护理院工程监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地 址

**市**区繁华大道5055号联东U谷53-2幢

投标报价(元)

808600.00

项目负责人

朱行水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

理工程师

3400****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镇居民迁建工程

2、**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房建工程监理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1、洪大赣**二期 9#、10#楼荣获2018-2020年度**省优质建设工程杜鹃花奖

企业业绩

1、启航广场一期项目主体及人防地下车库工程监理

2、**当代城 MOMΛ项目四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省志成建设****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地 址

**省合****开发区湖****基地三期(南区D座6层/7层)

投标报价(元)

785800.00

项目负责人

葛折贵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

理工程师

3400****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三十岗乡董铺、****水库水源地综合整治

(集镇)拆迁复建点监理

2、**市 2019 年栏杆集**置小区工程监理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1、****中心北校区荣获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企业业绩

1、**县涡北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产业集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工程监理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2****7777。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612)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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