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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战略部署,推动石灰窑镇高质量发展,****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治理的现代化石灰窑镇,特编制《**县石灰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现将《**县石灰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5日。在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邮寄地址:**县**大街17******局国土空间规划室(请在信封上标注“**县石灰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412-****600;电子邮箱:****@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县石灰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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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