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项目共5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 包件 |
服务 内容 |
结算单位 |
服务地点 |
车辆需求 |
工作量 |
备注 |
| 01 |
**西公寓乘务员汽车接送 |
次 |
**西公寓 |
按现场需求 (7座或以上) |
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一年 |
| 02 |
向塘公寓乘务员 汽车接送 |
次 |
向塘公寓 |
按现场需求 (7座或以上) |
见招标文件 |
|
| 03 |
向西公寓乘务员 汽车接送 |
次 |
向西公寓 |
按现场需求 (7座或以上) |
见招标文件 |
|
| 04 |
**公寓乘务员 汽车接送 |
次 |
**公寓 |
按现场需求 (7座或以上) |
见招标文件 |
|
| 05 |
萍北公寓乘务员 汽车接送 |
次 |
萍北公寓 |
按现场需求 (36座或以上) |
见招标文件 |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相关资质。
3.2投标人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有县际或以上包车客运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不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的,****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含法院认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
3.4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
3.5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24年8月27日起至9月1日止(在网上注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
4.2投标时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3 未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若获取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公司服务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服务﹝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下一次招标信用评价中扣分降低1格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
详细地址:**省**市**区天佑路44号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91-****03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公寓段
日期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