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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银审服(批)发〔2024〕112号
****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人民医院改扩建一期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银卫健函发〔2024〕32号)已收悉。****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5月22日 第39期)、《****政府****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配套资金的承诺函》文件及相关要件资料,经与发改、财政等部门会商联审,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人民医院改扩建一期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民族南街以西、市一医院家属院以东、**西路以南、利群西路以北,****公司旧址。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司旧址,**地****实验室、技能培训室、AI医疗、互联网+医疗及平台、健康体检、病案室及视光学室等;建设地下一****停车场等。
三、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要科学设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做好经济技术分析,准确估算投资,细化资金筹措方案。
请你单位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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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