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虹盛﹒鹿鸣山庄安置房设计施工一体化(乡村**工程(三期))项目结算审计(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679号雪华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省定基础收费标准的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虹盛﹒鹿鸣山庄安置房设计施工一体化(乡村**工程(三期))项目结算审计(二次) 服务范围:**虹盛﹒鹿鸣山庄安置房设计施工一体化(乡村**工程(三期))项目结算审计(二次)。 服务要求:对**虹盛﹒鹿鸣山庄安置房设计施工一体化(乡村**工程(三期))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机构要遵守职业规范做到公平公正严谨。并对审计过程严格保密。审计报告出具后,委托人将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偏差率之差超过3%(含3%),****公司在****的审计,****审计局。审计公司需依法依规进行审计严禁收受施工单位贿赂和施工单位串通,给委托单位造成损失。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查实后将给与严肃处理。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约定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8月27日至2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层,联系方式:182****076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林业局三楼
联系方式:张主任182****9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胜利西路1号中粮大厦11层
联系方式:182****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182****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