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教体局平桥区查山乡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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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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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平****小学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平****小学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包含教室配置、厨房设备、办公设备、燃气管道及配套阀门报警器安装等,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市**区经三路与北三环路交叉口清怡嘉苑小区3号楼1单元101室 1,169,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平****小学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余洪涛(业主评委)、白国印(组长)、许景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9,02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信息:****政府****中心;联系电话:0376-****077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大道与平西街交叉口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139****1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与二十四大街交叉口公园春晓
联系人:马**
联系方式:183****1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
联系方式:183****1929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27
中标通知
信阳市平桥区教体局平桥区查山乡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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