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2025年)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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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2025年)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2025年)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集团有限公司受****的委托,对**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2025年)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4年8月9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市公共**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了招标文件。现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十二(技术评分表)评分因素,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响应程度中第五点第(2)条:投标人所投“高清摄像头”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实力与制造能力,具有强大的产业链和创新链**整合能力,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入选国家行政职能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得12分;获得省级众创空间的,得9分;获得市级众创空间的,得6分;最多得1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公章)。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投标人所投“高清摄像头”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实力与制造能力,具有强大的产业链和创新链**整合能力,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入选国家行政职能部门认定的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得12分;获得省级众创空间的,得9分;获得市级众创空间的,得6分;最多得1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提供产品制造商获得众创空间官方网站公示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24年9月12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本变更及延期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及延期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及延期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高泉北路27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0730-****1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青年中路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张女士

电 话: 07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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